根据工作需要,凉山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发布于凉山公安信息网http://www.lsz.sc)。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性支持。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人,用人部门为白鹤滩分局。其中,文职岗位2人,勤务岗位4人(详见公告附件1:凉山州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一)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警察院校毕业生(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贩毒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