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照职位表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资格条件,并按照不多于招聘人数1:6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符合条件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fuzhou.customs.gov.cn)进行公告和QQ群通知。资格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过电话等方式一一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询造成通知贻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按通知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侧重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律知识的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的最低成绩有多人同分情况,为公平起见,均入围进入面试。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须携带纸质《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时弄虚作假,所提交的能够证明学历、资质、技能或特长的扫描件无法提供其相应原件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沟通、应变等方面能力以及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未能进入体能测试名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能够适应公安工作需求的基本身体素质和运动机能,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放弃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八)政审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其他不适合缉私工作的情况。进入政审环节应聘人员需提供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本人信用报告。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政审。
(九)公示
通过上述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fuzhou.custom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与调剂
如出现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相关人选。如安排递补,递补名额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特长和综合成绩,结合岗位需求,择优进行递补与调剂。
此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可从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由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将被聘用人员派遣到福州海关缉私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将进行培训、试用和考核,考核或表现不合格的,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十二)弃权处理
从笔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以及已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但未按时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应聘福州海关缉私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福州海关缉私局缉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根据人员学历和岗位层级的不同,全年实发工资平均每月3300元至3700元之间不等(含绩效奖金及各类津补贴等);缴纳“五险一金”,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统一配发工作服装、鞋帽和工作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
六、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把防疫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1、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工作时,严格按照福州海关缉私局通知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持非绿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前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不得参加以上应聘环节。
2、对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转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在职人员应聘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妥善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关系,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3、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4、本公告由福州海关缉私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87082075、87082076,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福州海关缉私局2022年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2.福州海关缉私局2022年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福州海关缉私局
2022年8月19日
原标题:福州海关缉私局2022年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fuzhou.customs.gov.cn/fuzhou_customs/zfxxgk19/2963574/2963586/4529715/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