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应急处突(40人)
协助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逻;协助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重点部位安保。
岗位要求:
男,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一定体能基础,退伍军人或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路面协管(13人)
协助开展路面交通指挥、疏导交通,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
岗位要求:
男,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较强工作责任心,有C1或摩托车驾照。
图像追踪(6人)
协助开展案件视频筛选、人像比对、情报研判。
岗位要求:
男,大专及以上,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计算机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
文书助理(1人)
协助开展文件收发、上传下达、一般材料撰写、资料整理等。
岗位要求:
男,本科及以上,有公文写作、传媒经验。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编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10、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