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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辽阳灯塔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9人)

2022辽宁辽阳灯塔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9人)

为更好的服务于灯塔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身份性质

本次计划补招的警务辅助人员,身份性质为临时性专业人员,即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对象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9人,其中特警2人、辅警4人、文秘1人、窗口2人。

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灯塔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条件明细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辽阳地区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2年9月5日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辽阳户籍;

5.年龄要求,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9月5日至2004年9月5日(含)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职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6.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2年9月5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具有精神病史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且为骨干力量、执迷不悟、屡教不改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考生身体不得有纹身、刺青;

7.已经纳入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临时性专业人员;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不得报考;

9.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特警岗位)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灯塔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室(灯塔市兆麟东路3号灯塔市人社局二楼)。联系电话:0419-8583046。

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和要求

1、采取笔试加面试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间为90分钟。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时进入面试。其中特警、辅警岗位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加体能测试的方法;文秘、窗口岗位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不达60分者不予聘用。当岗位只有一人报名的情况下,总成绩不达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相加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核(政审)

依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