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和县人才市场组织进行,毕业证验证费、体检费自理。
考生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和县人才市场组织进行。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并对学历、资格及人事档案等信息材料进行复核。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600元/月,含五险。
2、转正后,工资1800元/月,含五险。
3、正式聘用后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
4、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合同期2年。
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监督电话:
清徐县人社局
清徐县公安局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原标题:清徐县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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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人才市场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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