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比例超过1:3的职位安排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根据合成成绩(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加分项见其他事项,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3人以下的按1:3、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未开展笔试职位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前2天,入围面试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①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加分;②不进行笔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考察期一般为15天。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市公安局,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退伍军人、非兰溪市在职辅警、非员额内辅警和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及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名次的武术、拳击、散打等格斗技能人员的加2分。
文职辅警独立撰稿署名稿件在省级以上纸媒发表的加2分,独立制作的新媒体作品(视频、动漫、H5、摄影等)在市级以上媒体获奖的加2分。
3、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福利待遇。享受兰溪市公安局辅警待遇。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5、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半年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环节。
6、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http:// www.lxrcsc.net)公布。
7、咨询方式。0579-89018822,0579-8901882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溪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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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兰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xrcsc.net/#/info?id=1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