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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甘肃武威天祝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公告(51人)

2022甘肃武威天祝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公告(51人)

2.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天祝县2022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到达到1:2比例。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能测试

1.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分别测试以下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3″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5″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0″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评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及岗位适应程度。

(八)递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从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及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岗位形成空缺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仍并列的,重新进行面试。

(九)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六、薪酬待遇及其他费用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性质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三)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依据武威市公安局、武威市人社局、武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合同终止与解聘

新聘辅警人员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按解聘当月基本工资标准发给1个月工资作为生活补助费并领取失业金,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合同期满聘用人员提出不再续签和合同期未满辞职以及因违纪违规违法被解聘的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纪律规定的,县公安局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随时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天祝县政府网站(http://www.gstianzhu.gov.cn/)和天祝县人社局、天祝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咨询和监督电话

天祝县纪委监委:0935-3121121

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3121231

天祝县公安局:0935-5825013

附件2:天祝县2022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下载)docx

原标题:天祝县2022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tianzhu.gov.cn/art/2022/9/13/art_3522_956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