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5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6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可以在同类(报考条件一致)岗位未聘用的参加笔试考生当中,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开展双向选择,双向选择成功的可以递补为面试对象。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