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长白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5名。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1.招聘岗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特警、文字综合岗位。
2.招聘人数:特警岗位20名(男性)、文字综合岗位5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吉林省白山市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文字综合岗位要求年龄18-35周岁;特警岗位要求年龄18-30周岁。
4.特警岗位需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不限学历),文字综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辅警岗位要求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男性,身高1.70(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视力4.8(含)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实际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7.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的配偶子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的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长白县公安局从事辅助工作一年内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28日9: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长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委新党校二楼)。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填写《2022年长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程序。登陆长白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长白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写《长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因工作性质及招录专业的特殊性,本次考试招录人员特警岗位成绩按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40%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文字综合岗位成绩按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40%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特警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文字综合岗位按照朝鲜族、财会专业优先录取)。
(三)测试和考试
1.笔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2.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10×4折返跑、立定跳远。
女子100米跑、10×4折返跑、立定跳远(计分方法见测试细则)
(2)测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
(1)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选出面试人员进行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将在《面试通知单》中注明。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