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公告为准(公告一般会提前1天发布)。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24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五)成绩综合评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面试成绩占100%,体测成绩为合格制,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按复退军人、烈士子女、文化程度高的次序录用。
(六)体检、吸毒检测
体检、吸毒检测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要求进行。因存在体检、吸毒检测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吸毒检测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体检、吸毒检测公告为准(公告一般会提前2天发布)。考生应按照《体检通知单》上确定的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体检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检测结果公布后,对符合录用条件人员择优录取,并在“正定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统一签订用工合同,并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所报单位。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期间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正定县公安局委托河北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公安局有关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招聘辅警按照层级化管理,新招聘辅警实行半年的实习期。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1、辅警工资由四项组成:基本工资、层级工资、津补贴工资、绩效工资;
2、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它事项
1、应聘者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政审、面试、体测、体检、报到等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补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补录条件,或学历、相关证明、证件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国企、事业单位补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补录辅警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补录资格。
4、本公告由正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八、防疫要求
1、考生须申领河北“健康码”、“行程卡”(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考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面试或体能测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参加补录。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2次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报名、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同时,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报名咨询电话:
正定县公安局 王佳平 15732105188
诺亚人力资源 田文静 18932946920
诺亚人力资源 于冬燕 18330106735
正定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原标题:正定县公安局关于公开补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nuoyoukao.com/views/flowManage?ProjectID=202209151401286580000000000008300075&ProjectFlowID=202209151401286580000000000008300077&FlowType=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