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警工资待遇为:每月不低于4000元(包括基本工资2000元,维稳补贴1000元,职工社会保险1057.11元);
(二)编制外警务人员工资待遇为:应发工资约为5000元,为新聘用编制外警务人员缴纳个人五险一金账户补贴1880元,伙食补贴500元,共计7380元。扣除缴纳五险一金后,实际发放工资不低于4000 元;
(三)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四)签订聘用合同后,即可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将本人及配偶的户籍迁入至精河县,并享受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教育、医疗、养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五、经费保障
此次招聘的县聘警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由精河县财政予以保障。
六、监督及要求
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组织和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要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政策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精河县面向内地省市公开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沙警官 田警官
向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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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