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男子项目为: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俯卧撑、1000米跑。按照“体能测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评分。
(四)面试
按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
(五)体检
按照体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累加确定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招录条件第九项所列的十一条内容进行,存在相应情形的,考察不合格。
(七)录用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公安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用人部门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劳动关系。
特别提示:现场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环节,报名者均需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
三、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市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宿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有关环节实有人数不足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计,递补由市公安局根据需要进行。
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通过“宿迁公安”(http://gaj.suqian.gov.cn/)发布,并通过招录微信(sqfjc2046)通知考生,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有关环节的,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招录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招录咨询电话:0527-84352490/84352046
联系人:刘警官13812407222 肖警官15162915185/微信号:sqfjc2046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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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1日
原标题:宿迁市公安局公开招录巡特警辅警简章
文章来源:http://gaj.suqian.gov.cn/sgaj/tzgg/202209/941acdfc6f2e4b16bca12f47bfbe07c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