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省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委托山东共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30名,具体计划设置及岗位要求详见《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4、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应聘特警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勤务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要求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09:00至9月29日17:00截止。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在9月29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dgcrlzy@163.com。《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并在表格中正确位置及邮件附件中分别上传照片。《报名登记表》文件名需保存为“岗位名称+工作地点+姓名+身份证号”。不上传照片或不按规定命名文件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将根据上述招聘职位条件进行审查、目测及身高、视力检查。
1、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特警大队(山亭区府前路3号)。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携带《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同时在《应聘枣庄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个人信用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5)退出现役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账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8)各项专业技能证书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及其他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缴费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5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缴费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