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9月18日15时至9月24日21时登陆“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自行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3人(含)以下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1.5的,视情核减(取消)相应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改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9月26日9时至17时。
资格审查地点: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12号,市移动公司旁)。
资格审查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考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具体详见附件。其中巡特警职位一、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1000米(女子800米)、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其他职位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综合文字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按成绩由高到低(巡特警一、二岗位按规定比例综合体能测试成绩),岗位计划数3人(不含)以下的,按照1:3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按照1:2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