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五期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招考单位的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泉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五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职责
辅警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在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参加夜班、周末班轮值。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
5.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泉州市公安局及各直属分局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8.从泉州市公安局及各直属分局的辅警岗位中辞职不满一年的(自批准辞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不得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三代直系血亲有遗传性精神病史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辅警与各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福利待遇由各招考单位各自负责保障。具体工资根据辅警的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差别有所不同,转正后全年实发工资平均每月约3000元至4000元(上不封顶),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同时,辅警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有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递补和调剂择岗、报名资格复核、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解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整个招聘工作预计在今年12月份前完成。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泉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quanzhou.gov.cn/),考生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23:59截止。
报名方式:考生需仔细对照《泉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五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条件要求,自行下载《泉州市公安局第五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电脑上如实填写后(其中,表格最下方的签名栏暂留空白不填写),发送到各招考单位的指定报名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上标注考生姓名。
注意: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再更改。个别岗位对所学专业有具体要求的,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附件3)作为审核依据。
各招考单位的指定报名邮箱、咨询电话(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如下:
(1)市局机关:1625011271@qq.com,0595-22180329;
(2)交警支队:402595933@qq.com,0595-28018801;
(3)鲤城分局:lczgs22202577@163.com,0595-22202577;
(4)丰泽分局:1372039806@qq.com,0595-22577861;
(5)洛江分局:441490352@qq.com,0595-22633133;
(6)泉港分局:254231416@qq.com,0595-87987993;
(7)台商区分局:1634971580@qq.com,0595-27393012;
(8)开发区分局:542743901@qq.com,0595-22498766;
(9)机场分局:qzjcga@163.com,0595-82682016;
(10)天湖山分局:407284700@qq.com,0595-23989671。
注意:各招考单位收到报名邮件后,将及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回复邮件告知考生;初审不合格的,也会在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考生。考生在报名之后应及时关注邮箱来信或者手机来电,报名后3个工作日仍未收到来信或来电的,请主动来电确认,以免错过报名结果反馈信息。
2.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初定于10月28日左右进行测试,请提前做好准备)。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其中“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991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1年9月29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