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和河池市公安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考察公示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一、薪酬待遇
应聘者一经聘用,纳入河池市公安局辅警队伍管理。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辅警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基本工资为32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二)在考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奖励制度。根据个人工作实绩,每月发放绩效工资100元至300元。
(三)聘用期满一年后,每年增加工龄工资20元/月。
(四)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建立侯录库
面试、体能测评、理论考试均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河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侯录库,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河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含留置对象看守岗位)出现空缺,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可直接从本侯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类人员待遇。
未尽事宜,请联系河池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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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监察委员会
河池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