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共招聘20人。详见《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四)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以上学历;
(五)不限户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6年10月9日至2004年10月9日(含)期间出生);
(七)身心健康,身体匀称,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纹身,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公安(政法)类专业毕业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3分:
(1)退役军人;
(2)本人持有国家承认的计算机二级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3、有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最高分。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警务辅助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南票分局将结合辅警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自行解决住宿。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一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一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量的比例不少于2:1,低于2: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招聘数量,有变化的岗位在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审查通过人员获得考试资格,后续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办公楼一楼报名处。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1份(附后,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报名表贴上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