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女性不超过1名),主要从事协助巡逻防范、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看护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矫正视力大于等于4.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能适应值班加班等勤务要求,服从组织安排执行任务。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资格条件
1.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0日至2004年10月10日);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持有D、E驾驶证,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7号高新公安分局办公大楼602室,联系电话:0813—470356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考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须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并准备2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三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试。其中,两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