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和平安潮州网页(http: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原标题:2018年潮州市公安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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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