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①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和参加考试;②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前的7天内,无白城地区以外旅居史;③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前的10天内,无国外旅居史;④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⑤行程码和健康码,双码均为“绿色”。以上条件,任何一项条件不能满足,不能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四、招聘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由大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笔试为一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笔试试卷为客观题,100道题,每题1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大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人数视考生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2倍以上的,按照参加笔试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未达招聘人数2倍以上的,通过笔试人员均可参加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共三项: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考生需一次性通过三项测评方为体能测评达标,不达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3.注意事项:考生需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隐瞒身体疾病参加体能测评出现的身体不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体能测试等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评合格人数高于招聘岗位人数的按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所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由大安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大安市公安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大安市公安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和《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大安市公安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大安市公安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大安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2年。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为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招聘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an.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
(二)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大安市公安局政治工作处:0436-5292985。
2.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十、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本次招聘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可保留12个月,在保留期内,大安市公安局下次招聘时可作为拟招聘对象直接进行体检、政审程序进行招聘。
(五)疫情期间,考生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进行“吉祥码”二维码扫描、体温检测、行程码出示、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行招聘程序。
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大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1.大安市公安局2022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大安市公安局2022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原标题:政府购买服务招聘5号:大安市公安局2022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an.gov.cn/zwgk/tzgg/202210/t20221012_946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