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评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相关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1、技能测评
技能测评采取岗位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
(1)岗位能力测评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01、02、03的考生进行岗位能力测评(详见附件1)。岗位能力测评主要测查考生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及实操技能等。
(2)体能测评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04、05、06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详见附件1),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试项目为4*10往返跑、1000米(女性800米)、纵跳摸高。
技能测评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
(三)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考核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县公安局现有相关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灌南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遵章守纪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五、纪律要求
所有考生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8-81869060
本公告由灌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灌南县公安局2022年10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原标题:2022年灌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content/c8b56e01-42a0-4620-b04d-022b1112cb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