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及参加测试人员:2018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在天全中学进行。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报考勤务辅助人员的考生(文职辅助人员不参加)。
2.方式:体能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设定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测试项目:10米Х4往返跑;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每项满分100分,35分以下不计成绩。体能测试结果请于9月26下午15:00-17:30在县劳务派遣公司领取。
(三)笔试
1.时间:2018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县就业培训中心六楼会议室
3.内容:(1)勤务辅助人员:法律基础知识
(2)文职辅助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
4.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每个职位原则上按2:1的比例在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测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招聘单位可取消该职位的面试比例,对认定无合格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0月8日下午15:00-17:00。
2.面试方式:考生须按公告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并按面试通知单通知的地点、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政审
由公安机关对被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聘对象情况,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无任何不良反映的,方可聘用。
五、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县劳务派遣机构统一进入派遣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县公安局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警务辅助人员续签或解除合同的主要依据,并与其工资待遇挂钩。
工资待遇:1680元/月(含个人部分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岗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原标题: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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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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