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人,均为男性。
(一):巡特警岗10人,仅限于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看护岗1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三)具有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包括三个农场)。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0日-2004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七)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上午8:30-10月24日下午17:00;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压缩包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 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本人健康承诺书原件扫描件1份(详见附件2);
(6)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及微信群(微信群报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组织报名者建立)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