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体能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岗位性质及人数
岗位性质为勤务辅警岗位,主要用于留置看护任务工作。
计划招聘人数50名,均为男性。具体要求及计划详见《2022年虎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人员身份为勤务辅警,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岗位职责。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1日至2004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含当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
7.虎林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户籍变更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日,含当日);
8.报考02岗位辅警要求为退役军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为辅警: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而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出台后,已被招聘为辅警又离职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月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 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人才服务股(人社局四楼)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亲自到场。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户口薄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并打印;
8.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由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安基本理论知识、政治理论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与地点以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