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岗位为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男性勤务辅警,名额40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它勤务活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取得B2以上机动车驾照或国家认可的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证书、机动车查验资格证、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专业证书,招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高、视力和体质指数要求:男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70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所得体质指数在30.5以内;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扣除五险一金,月平均工资约2300元。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楼政工科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乐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出示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未达到一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聘额度进行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