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情况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法勤务职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为“珙县户籍”。“珙县户籍”是指: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常住户口在珙县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4.报考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6.热爱并安心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7.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社会影响较差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8.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9.社会保险不能转移的;
10.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12.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五)优先招聘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具有以上优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进入体检、考核、递补环节。)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18:00截止,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珙县宜宾市商业银行办公楼七楼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低于报考职位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附件2),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并在《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其中,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的1.5倍,视情况对招聘名额予以调整。
(五)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评、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评实行合格制。
1.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体能
测评合格标准见下表,测评次数只有1次。
2.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基础知识等。
3.面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4.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笔试的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