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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公安局招聘专职巡逻员68人简章

2018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公安局招聘专职巡逻员68人简章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1、新聘用专职巡逻员薪酬3500元(含个人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津贴1500元。单位按照规定为新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享受维稳补贴。

2、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3、县公安局与新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聘用合同三年一签。未尽事宜以签定的聘用合同为准。

4、新聘用专职巡逻员上岗须服从分配并签订承诺书,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工作至少满一年,一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辞职。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巴里坤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巴里坤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