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笔试成绩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沁水县华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另行通知。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
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解决问题、自我情绪调控与人际交往意识、应变能力等。
3.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考场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进行公开公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由沁水县华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八)体检
1.按照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4.出现体检不合格,矫正视力、净身高等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或有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补检;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
(九)考察
1.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沁水县公安局和用人单位沁水县华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2.不按规定及要求参加或配合考察者,视为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以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沁水县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十二)签订合同
1.拟聘用人员与沁水县华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2.聘用期间不遵守、不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沁水县华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可无条件同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调剂。
(十三)工资薪酬待遇
1.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绩效标准:390元/月;
3.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沁水县华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每月代扣代缴聘用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疫情防控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须及时关注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自觉遵守相关要求,提前调整行程,以免延误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报、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6-7029000
监督电话:0356-7027520
八、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虚报信息、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接到相关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都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全过程及后期所需岗位出现缺额时,可根据本次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沁水县华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沁水县公开招聘专职平安巡防队员岗位及报名条件一览表”;
附件2:“沁水县公开招聘专职平安巡防队员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介绍信”;
附件4:“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原标题:沁水县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职平安巡防队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shui.gov.cn/zwgk_372/gsgg_376/202211/t20221108_16963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