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上虞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虞政办发〔2017〕127号)、《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虞公政治〔2017〕234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第七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共32名,具体岗位、用人单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标准等,详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2022年第七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可登录或关注下列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
1.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网址:http://www.shangyu.gov.cn
2.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招聘”栏目)。
网址:http://www.syjob.com.cn
3.“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1月9日至2004年11月8日期间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具有绍兴市上虞区(含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常住户口(以2022年11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特殊岗位(详见计划一览表)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在职的绍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1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 4∶30。
2.地点: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主楼二楼东侧1202会议室(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17号)。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从相关网站上下载),同时需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退役士兵(官)还需提交退伍证(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若填写信息不全,一律不予报名。若填写信息错误,由此带来的后果一切自负。
(二)资格审核
按照“边报名、边审核”同步的要求,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身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现场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