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及时电话通知。
(三)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失业)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工资待遇及管理考核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县公安局现有相同岗位标准执行,县公安局按照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灌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遵章守纪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等环节时需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及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应聘期间全程佩戴。<>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8-81868545。
本简章由灌云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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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灌云县公安局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www.guanyun.gov.cn/gyxzf/gsgg/content/d630aea4-258c-42fb-b17c-eaae7e163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