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经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鸡东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主要用途
鸡东县公安局共计划招聘勤务类辅警36名(男24名,女12名),主要用于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任务及辅助日常公安业务工作及其他公安工作。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鸡东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鸡东县公安局此次招聘的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要用于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任务,以及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之后至2004年11月8日之前出生,含当日),女性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1年11月8日之后至2004年11月8日之前出生,含当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1月8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报考01岗位男性辅警的考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70cm。报考02岗位女性辅警的考生原则上身高不得低于160cm,体型匀称、身体灵活性强。
5、01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02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心健康;
8、具有鸡东县行政区域内的户籍,户籍以公告首日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为辅警: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而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或受到其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鸡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鸡东县人民政府斜对面)。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五、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公安基本理论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