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进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详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3.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可由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六)考察
1.考察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考察。考察按照《衢州市公安局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工作方案》进行。
2.放弃接受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可由本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
各用工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衢州市公安局审核。拟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录用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决定不予录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2023年8月31日之前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2.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3)存在竞业限制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3.经笔试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未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衢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备选库。在下一期衢州市公安局集中组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前,用工单位有需求的,可从备选库中,按不高于1:5的比例组织面试或面谈。入围后,按照招聘程序开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录用人选后,办理录用手续,并将结果报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下一期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时,尚未录用公示,不再补录。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结果在衢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招聘工作群中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监督电话:0570-3112613、0570-3112239。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方式:详见《2022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的联系人栏。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疫情防控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申领浙江“健康码”,同时出示“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提供48小时内衢州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提供)。“健康码”为绿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可参加相应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考人员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5),同时仔细阅读《防疫温馨提示》(附件6),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2022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4: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docx
附件5:报考人员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6:防疫温馨提示.docx
衢州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7日
原标题: 2022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z.gov.cn/art/2022/11/9/art_1229037990_5022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