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缓解警力紧张问题,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为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岗位、名额及身份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限男性),招聘岗位为: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等,主要从事治安管理、交通维护、巡逻防控等辅助性工作。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户籍要求:肃北县户籍、在肃北有固定住所或者已婚夫妻一方系肃北户籍的;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2004年11月0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6年11月0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适当加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治安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有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纹身;
10.在社会、村庄、社区存在债务纠纷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考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通过微信、网站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资格审查和报名
1.资格审查:考虑到招聘岗位的特殊性,在报名前对拟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体型、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初步测试,对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身高、体重按照标准体重计算(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其中,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本次报名收取报名费150元(费用由第三方收取并开具发票)。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4.报名地点:肃北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5.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2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5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4)《肃北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
(5)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件(甘肃“鼎信”http://cx.gscn.com.cn)
(6)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资格。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