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确定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统一收取拟参加体检人员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校院系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被聘用后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个人征信报告;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程序进行。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凡在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因资格复审、政治考察不合格、放弃资格被取消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1.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所选医院须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申请复检的报考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十、公示及聘用
1.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应聘银川海关缉私局辅警的具体用人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薪酬待遇
按照《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补充招聘
招聘工作结束后,公安厅可根据实际到岗情况,面向已参加面试且成绩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充招聘。
十三、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公安厅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工作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技术服务电话:4000010370
举报电话:0951-613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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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
2023年1月13日
原标题:·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job.cn/wcms/nxjob/zdzp/20230116/2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