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文职辅警5名、勤务辅警4名、留置看护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文职辅警是地方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
勤务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留置看护人员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机关统一安排使用,负责对县监委留置对象的看护、转押,以及对留置对象人身、物品、住处和相关场所的搜查工作。
文职辅警、勤务辅警、留置看护人员均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岗位设置及人数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23年1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3年2月即可上正常班但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必须出具学校证明方可报名(2023年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6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居民身份证记录为准。墨江县公安机关在职辅警工作满2周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七)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期未满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11.有纹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7日至2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墨江县联珠镇下南片区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机关党委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墨江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墨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后交工作人员审核。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有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需一并提交;(2)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小1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生资格审查
由墨江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岗位调剂及裁减
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若达不到1:2比例的,经县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放宽招聘比例,按照1:1比例进行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为避免浪费岗位,县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对报名考生进行岗位调剂。
(四)笔试
文职辅警需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由墨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勤务辅警、留置对象看护人员,不进行笔试。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体能测试的项目如下: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