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户籍、毕业证书、年龄、退役证等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对身高进行测量。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中,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二楼大厅(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
3.资格复审时间:将以公告的形式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武都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及“西北人才网”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须携带《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退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五)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六)体能测评
1.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后另行通知。
3.测评内容: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进行。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必须全部参与,任意两项达标视为合格;凡体能测评中有任意一项放弃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政审不合格者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则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管理及保障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按照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服装装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中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基本工资确定为 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以上各项工资额度,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调整增资。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同时配发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和服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武都区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两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每两年一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
(三)聘用后的考核由武都区公安局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的一律解除聘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并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解除聘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武都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考试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本招聘公告由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武都区公安局:0939—5911107
甘肃人力陇南分公司:0939—8236252
附件: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原标题: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brc.com.cn/upload_dir/fileupload/2/20230128/1674877144435/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