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语言表达、仪容仪表、肢体协调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综合成绩确定
1.以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面试结果为综合成绩确定依据,其中体能测评、面试只取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2.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公布。
(八)体检
1.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可列入后备人员库,经本人申请,可与入围体检的人员一并进行体检,待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有效期为一年。
3.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5.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从该岗位后备人员库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中因出现不合格职位内招录指标产生空缺的,从该岗位后备人员库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证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对初步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庆阳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不纳入市级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薪制。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2800元。试用期满后,看护辅警工资标准按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执行;勤务辅警工资标准按《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约3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并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事宜,届时将在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及其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各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事宜,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4—5993050
政策咨询电话:0934—599304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6331
庆阳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日
原标题:庆阳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aj.zgqingyang.gov.cn/zwgk/zfxxgkml/gsgg/content_23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