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适应缉私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缉私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缉私辅警),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海口海关缉私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简介
海口海关缉私局主要负责海口海关辖区反走私工作,是一支专司打击走私的公安执法力量,下辖三亚、洋浦、清澜、八所、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等多个正处级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缉私辅警100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20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工作地点 | 合计 (100人) | 男性 | 女性 (不限专业) | |
不限专业 | 专业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专业:法学、财务管理、会计学、汉语言文学 | |||
海口市 | 50 | 25 | 15 | 10 |
三亚市 | 20 | 10 | 6 | 4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10 | 5 | 3 | 2 |
文昌市 | 10 | 5 | 3 | 2 |
东方市 | 10 | 5 | 3 | 2 |
合计 | 100 | 50 | 30 | 20 |
(二)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7日至2005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4)学历条件: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科)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5)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身心健康,体态端正。
(6)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因走私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缉私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http://haikou.customs.gov.cn/)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考人员须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要求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公告公示期: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再另行组织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招考岗位以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开考人数。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09:00至3月31日16:00。
3.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e0d0PbvbgTnt6lH%2FJQYDkjZtQF0at2NLLGLLjogP%2BIB294bEZw
4.填报信息
(1)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报考人员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下载《2023年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附件1)进行手写签名并捺印后扫描上传;
④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本人应征入伍审批表和退役军人证,应征入伍审批表无原件的提交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
⑤近期免冠证件照2寸(jpg格式,200KB以下,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⑦其他岗位所需的报考资料(如报考人员具有特战旅、蛙人部队、战区侦查大队经历的退役军人及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等特殊资质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考生报名时应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考生本人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顺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资格初审
1.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招聘工作小组将依据公告予以解答或纠正。
2.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入围笔试人员。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3.本次笔试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五)体能测评
1.招考职位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入围体能测评比例为1:3;招考职位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入围体能测评比例为1:4。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考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上述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2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最多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4.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5.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