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
2.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须根据后续公告要求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心理测评人员。
(七)心理测评
入围心理测评人员名单、心理测评时间和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
(八)面试
1.招考职位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入围面试比例为1:2;招考职位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入围面试入选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考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心理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上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及地点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2.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以录用。
3.面试主要测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判断能力等。
4.综合成绩
(1)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如报考人员具有特战旅、蛙人部队、战区侦察大队经历的退役军人及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的,在笔试、面试成绩中各加5分。相应证明资料以报名时提供为准。
(2)在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根据以下顺序为优先级确定:
①缉私烈士和因公牺牲缉私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
②对不限专业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计算机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法学(030101K)、财务管理(120204)、会计学(120203K)、汉语言文学(050101)专业优先,专业说明详见附件2。
③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④学历高者优先;
(九)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若再有同分者,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布,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须在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招聘工作小组将对体检过程全程进行严格监督,对作弊、造假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十)政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的不予聘用,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替补政审人员。
(十一)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公示5天,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符合招聘的条件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确定用人单位与警务辅助人员的权利、义务,并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注: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在取得毕业证前,签订实习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辅警月工资约50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层级工资、考核奖及其他津补贴另算。视情况安排住宿、享受法定带薪假期、配发工作服装鞋帽。每年组织健康体检,购买人身安全及医疗健康相关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公告中所涉及的专业,以《专业参考目录说明》(附件2)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的准考证打印、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各项工作安排都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
(四)本招聘公告由海口海关缉私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230708、66101630;
以上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海口海关缉私局
2023年3月8日
原标题:海口海关缉私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aikou.customs.gov.cn/haikou_customs/605737/fdzdgknr82/605747/487823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