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0月19日。
2.领取地点:芜湖市公安局北楼2楼招聘办公室(赤铸山东路1号)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9:00-11:00
2.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文化、人文常识、行政执法、国情省情以及公安相关法律知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并在芜湖市公安局网公布。
4.笔试加分项:在部队荣获过优秀士兵、三等功以上奖项或担任过班长(或副班长)的加3分;中共党员加3分。上述人员在报名时携带身份证、相关荣誉证书、党员证等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对其笔试成绩增加相应分数。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确定。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以男子1000米跑作为测评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体测合格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高低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
对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包括招聘条件中对报考人员身高的检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7天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在体测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体测合格且笔试成绩相同者,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政审考察。因考生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体测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芜湖市公安局网上公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报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由芜湖市公安局根据情况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执行芜湖市公安机关辅警待遇,由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录用后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芜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市公安局 王警官、马警官 ;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芜湖市监察委员会网站和芜湖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查阅。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芜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 留置看护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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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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