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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200人

金牛区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200人

3、笔试、体能测试

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及体能测试(1000米、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

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附加分值

1.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曾有立功受奖情况的,根据立功受奖等次及授奖单位级别在总成绩后加1-3分。

2.有写作、计算机应用、财会、英语六级以上、文体、普通话主持讲解、大客(货)车驾驶技能及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特长的应聘者,凭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或驾驶证,视等级及颁证单位级别可在总成绩后加1-3分。

3.第1、第2加分项可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三)成绩比例分配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政审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分局组织实施政审,经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通知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六、聘用

1、岗前培训合格者,由金牛公安分局聘用,并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金牛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3、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4、聘用期间由金牛公安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统一指挥调度。

七、主要职能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能及相关规定

1、被聘用人员认真落实《成都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发[2017]82号)和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辅警管理办法及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2、被聘用人员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的模式,并实行“统一集中备勤、统一集中休息”制。

3、被聘用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金牛区相关规定执行,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和层级管理制度,工资收入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工龄有所不同。

2、其他待遇:

(1)工作期间单位提供食宿。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4)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

(5)单位每年统一组织健康体检。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