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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分局对外公开招聘警务辅助102人

龙泉驿区分局对外公开招聘警务辅助102人

(二)笔试及心理测评

笔试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出题,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心理测评和笔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程序。

(三)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除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以外,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不计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考察

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精神执行政审。同时核查应聘人员银行征信记录,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招聘。核查应聘人员背景信息,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其它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不予招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统一对外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成都市龙泉驿区保安服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拟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部分单位有住宿。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