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6月上旬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确定入围名单后进行公示。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面试和加分
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6月上旬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军人还需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相关报考资格由省公安厅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审核;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除按上述要求外,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有辅助人员还需由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统一对本市公安机关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意见。
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2.面试
面试时间:6月下旬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日公布。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
3.加分
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规定》,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经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总成绩加20分。
上述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予确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会同省人社厅研究决定。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应当在二甲以上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民警察岗位),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与补充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递补和补充聘用工作。
1.递补。公示聘用后,岗位产生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等,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2.补充聘用。递补后岗位计划仍空缺的,按照顺序从报考岗位1、岗位3、岗位4的面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补充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在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三)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通畅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四)考生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用人单位直接咨询。
山西省公安厅直属第三公安局0351-7257178
特别提醒:希望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1.山西省公安厅直属第三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原标题:山西省公安厅直属第三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shanxi.gov.cn/rsks/qtks/qtzplks/202305/t20230508_8498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