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陪护人员需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文字组织能力测试;
2、笔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
3、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复印件无效。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或单杠引体向上。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复印件无效。
(三)面试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体能测试、
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纪检监察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按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体检医院由县纪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县纪委组织考察,考察内容: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丰顺县纪检监察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间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招聘考试。如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被上级纪委退回并说明不能再执行陪护任务的一律无条件解聘;没有违规情况的,合同期满后协商续签合同。
六、人员性质及管理
本次报名应聘丰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陪护岗位,聘用人员的性质为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县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由县纪委负责。
七、工资待遇
月工资3000元和其他补助及绩效,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执行梅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陪护任务期间食宿免费。
联系电话:(县纪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丰顺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招聘专职陪护辅警的公告
点击下载>>>
来源:
中 共 丰 顺 县 纪 委
丰 顺 县 公 安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