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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南济源示范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7人)

2023河南济源示范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7人)

(2)中长跑

男子1000米:30岁以下≤5分 25秒、31岁以上—35岁以下≤5分35秒、36岁以上≤6分00秒;

女子800米:30岁以下≤5分20秒、31岁以上—35岁以下≤5分30秒、36岁以上≤6分00秒。

(四)面试

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比例未达到2: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缺少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考官打分为面试原始成绩,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同一岗位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得到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通过原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比例未达到1.2: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对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发放《体检通知单》。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时一并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通知单》参加。缺少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3.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要求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均列为政治考察人选,名单在原报名网站公布。政治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末位人员存在总成绩并列情况时,除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优先聘用情形外,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中长跑计时时间短者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和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公安机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在一年内因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离职出现同类岗位空缺的,按照空缺数,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末位人员存在总成绩并列情况时,除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优先聘用情形外,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中长跑计时时间短者优先确定递补人员,予以补聘。考察合格人员全部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同类岗位空缺数2:1的比例重新组织面试、体检、考察;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比例未达到2: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按照本公告内前述办法执行。

3.考生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

四、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五、待遇保障

1.此次拟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按照《济源示范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和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此次拟招聘辅警薪酬、表彰奖励、装备被装、教育训练和日常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3.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能资格确认、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由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在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官网、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河南招才引智官网及公众号等公布,请及时关注,因不及时关注以上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济源示范区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5.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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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2023年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济源示范区公安局     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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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3-06-25

文章来源:http://rbj.jiyuan.gov.cn/rbj_xwzx/rbj_tzgg/t900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