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能测试计分方式:01、02、03、05、07、08、09岗位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合格成绩不计入总成绩;04、06岗位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50%计入总成绩。
6.体能测试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7.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测试标准执行。
8.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9:00-11:00。
2.笔试地点:余庆县天湖小学。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5.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公安基础知识(100分)。
6.笔试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7.笔试计分方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01、02、05、07、08、09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60%计入总成绩,03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加分)的60%计入总成绩,04、06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20%计入总成绩,考生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1)01、02、03、05、07、08、09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04、06岗位按体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出现体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两项成绩之和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在指定地点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1)审查时间:另行通知;(2)审查地点:余庆县公安局二楼大厅。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1)报名系统打印的《余庆县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及经本人签署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各1份;(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5)生源地考生须提供高中(中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读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
5.资格复审相关要求:(1)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5)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01、02、03、05、07、08、09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04、06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按照30%计入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八)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01、02、05、07、08、09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03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04、06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将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九)体检
1.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由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对体检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事项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余庆县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或余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异议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余庆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二)管理与使用
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管理使用。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身高和视力测量、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均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电话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阅读“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通知事项等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招聘简章由余庆县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4709201 (余庆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851-24623453(余庆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余庆县2023年公开招聘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考承诺书
原标题:余庆县公开招聘50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NlRRn-oeWF4n-RZPdCU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