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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公告(100人)

2023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公告(100人)

兴义市人民政府 | 2023-08-15
摘 要
  • 1 招录人数100人
  • 2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8)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9)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兴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兴义市公安局向社会公示。

3.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1)面试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在兴义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兴义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体能测评指导和监督工作,办公室负责体能测评组织及具体实施工作。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上政策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 +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公示: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五)体检

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所有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从参加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其他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领导小组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公安局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安局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市公安局招聘办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政工室牵头,会同其他业务部门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中,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从高到低确定聘用名次。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政工室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报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二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动及调整聘用岗位。

7.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弄虚作假的,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义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兴义市公安局政工室0859—3233339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单位及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二纪检组0859—3235780

查看附件:

1.兴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

2.兴义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兴义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

兴义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5日

原标题:兴义市公安局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1342/202308/t20230815_81770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