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薪酬
每月到手工资(含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不低于2000元,不含层级工资及其他补助等。
(二)福利待遇
1.“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统一缴存。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2.享受教育训练、表彰奖励、慰问优抚等其他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30日上班时间(公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监科306室(江阳区蓝安路二段36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的相关程序。(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条件选择所报考岗位。(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招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1吋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3张;
(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
(3)报名者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者自行网上下载《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完善报名表相关信息证明原件;
(5)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和泸州市公安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且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测评)和面试。
1.笔试(测评)
笔试(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1)报考文职辅警的人员参加笔试。
考试范围为公文写作和新闻稿件写作,考试方式为笔试。
(2)报考勤务辅警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方式为现场测评。
2.面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3.成绩运用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测评)40%和面试60%折算计入,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退役士兵及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四)体检
体检分为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体检工作由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开展。
身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心理健康普查实行过关测评。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