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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丹东宽甸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7人办法

2017年丹东宽甸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7人办法

(三)考试、考核

招聘分为笔试及面试,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加试听打测验,报考辅警的加试体能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携带身份证、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格尺等文具,禁止佩戴电子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科目范围: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民事诉讼法、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验。

考试时限:90分钟。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

2、加试:

报考书记员、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5倍差额确定进入加试环节人员,书记员岗位前23名进入加试,辅警岗位男性前24名进入加试,女性前8名进入加试。如人选内末位考生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并列同时进入加试。

加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加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加试。

书记员岗位:听打文字材料测验。阅读人按照120字/分速度朗读,考生进行机打速记,输入法自选。要求能够快速、准确对文字材料阅读稿进行记录,根据专业系统进行综合评定。记录速度要求70字(含)以上,记录速度和综合评定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取消面试资格。

辅警岗位:体能测验。男子组:10米*4折返跑,≤13秒4;1000米跑,≤4分35秒。女子组10米*4折返跑,≤14秒4;800米跑,≤4分30秒。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具备的业务能力。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5差额确定,书记员及辅警从加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财务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前2名进入面试。如人选内末位考生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平均分为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