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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池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0人公告

2018安徽池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0人公告

(二)考试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 2018年 11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下午2:00-5:00(每人20分钟测试时间)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人文、科技、时政、法律法规、市情、公文写作等。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具体见岗位表。评分标准见《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

3、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见岗位表)。

笔试总成绩按笔试科目成绩×0.5+体能成绩(技能成绩)×0.5合成,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政策加分

退伍军人予以政策加分。退伍军人报考加1分。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

退伍军人奖励加分: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为准。

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的加2分。

上述人员请于1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退伍证、奖励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申请加分。

考生笔试最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政策加分。

3、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1:1.5比例(逢小数进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最终成绩×0.4+面试成绩×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5、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最终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由池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池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录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公安局会同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附:

池州市公安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